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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EPC总承包工程(BGBGJTGGZHG240112101201)招标人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临时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EPC工程项目或设计业绩,满足以下两个业绩要求之一:1、至少有一项超临界煤气发电项目相关设计或总包业绩;2、至少有一项超临界燃煤和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相关的设计或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及技术附件关键页证明)。联合体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原联合体协议书。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B证并提供社保证明。(3)提供近1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提供验资证明。联合体只对牵头方要求。(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分工,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明确成员分工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在工程实施阶段不允许变更。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1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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