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业主为扬州邗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租赁。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双桥街道,东至纵一路,南至文汇西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横一路,GZ427地块总建筑面积12.3万m2,其中地上面积8.65万m2,地下面积3.64万m2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中包含的土方、桩基、土建(含人防、配套、售楼处、样板间等)、给排水系统、消防、强弱电、装饰装潢(含售楼处及样板间精装修、住宅公区精装修等),门窗工程、石材幕墙、电梯、涂料保温、PC构件、栏杆百叶、单元门、入户门、地坪漆、景观绿化、供电等项目。主要包括 17 栋 8~18F 住宅楼、1栋 1F 配套综合楼及 5栋配套配电房及水泵房,建筑高度 4.8m~53.95m; 地下室为地下1层。2.2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设备租赁BJ01 塔式起重机 QTZ125-6017 1台, 租期:15月/台 塔式起重机 QTZ160-6515 1台, 租期:15月/台 塔式起重机 QTZ250-7020 3台, 租期:15月/台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2台, 租期:12月/台 (备注:10层以上)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6台, 租期:12月/台 (备注:10层及以下) BJ02 塔式起重机 QTZ200-6030 2台, 租期:15月/台 塔式起重机 QTZ250-7020 2台, 租期:15月/台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4台, 租期:12月/台 (备注:10层以上)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 5台。 租期:12月/台 (备注:10层及以下)2.3特别说明:招标设备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同时所有设备出厂日期均在三年以内,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2.4付款方式: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按照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租期*日/30计算租期办理结算,若因当地环保管控造成连续长时间停工,或间断性施工等问题,或因冬休、大型节假日停工的不予计算租金,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结算办理完成后9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价款的80%,剩余20%待设备拆除退场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2 财务能力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厂商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同时需要具备维修保养资质,且应提供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相应记录。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6近两年内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低价中标申请调价、不能保证现场供应、供应不合格产品、拒绝签订或无法最终履行合同、提起任何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3.7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招标。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每个包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独立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 01月12日17:00时至2024年01月22日17:00时(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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