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3日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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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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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扫服务 |
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汉大道临潼段(东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3日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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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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