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一号航站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已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一号航站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0835-2
2.3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2.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一号航站楼的破碎玻璃进行拆除更换。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对一号航站楼的破碎玻璃进行拆除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包含天面采光顶、老虎窗、室外雨棚玻璃)、登机桥固定端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配套钢结构、玻璃幕墙配套拉索系统及玻璃幕墙补漏,以及招标人临时委派的工作等业务。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8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期为两年,质保期为一年,到期合同终止。两年内如果总结算费用达到总限价金额,该合同终止。
2.9 总限价金额:人民币5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本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
3.3.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3.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3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4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资格。(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5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部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6 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均无效投标。
3.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一号航站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已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一号航站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0835-2
2.3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2.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一号航站楼的破碎玻璃进行拆除更换。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对一号航站楼的破碎玻璃进行拆除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包含天面采光顶、老虎窗、室外雨棚玻璃)、登机桥固定端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配套钢结构、玻璃幕墙配套拉索系统及玻璃幕墙补漏,以及招标人临时委派的工作等业务。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8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期为两年,质保期为一年,到期合同终止。两年内如果总结算费用达到总限价金额,该合同终止。
2.9 总限价金额:人民币5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本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
3.3.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3.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3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4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资格。(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5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部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6 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按投标申请人声明进行评审,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均无效投标。
3.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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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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