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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外及附属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1-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室外及附属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44,304.92元 最高限价:2444304.9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76号-1 第一标段 2444304.92 2444304.92 2444304.9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期:30日历天;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
(9)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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