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永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06号-HCZB001
2、项目名称:永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4万元。
4、服务需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周期:2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资金来源:永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保险资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投标商如为独立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三个查询项的截图证明。
3.6投标人为商业保险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是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法人机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法人机构)专项授权书扫描件)。
3.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资质(提供投标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核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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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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