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公司数据工程中心机房备份系统扩容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数据工程中心机房备份系统扩容技改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数据备份一体机(1台),型号FX4000。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该标的物的设计和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有完善的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保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5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6拟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经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 7拟投标人要具备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相关数据灾备项目的实施案例; 8拟投标人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0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进行现场勘察,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并取得技术人员签字认可的现场勘察证明; 12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未显示异常; 13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爱数原厂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并可通过现场电话取得原厂方证实; 14设备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系统开发的软件均为正版,投标人是系统软件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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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1-22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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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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