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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船镇2023年“四好农村路”(通组硬化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船镇2023年“四好农村路”(通组硬化路)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北发改投〔2023〕30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 以 渝北交〔2023〕8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石船镇石垭村、葛口村、河水村、关兴村、石壁村、胆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总长约 9.225 公里,包含 4.5 米宽砼路面硬化白石路约2.306公里,河统路3.143公里,河对路 2.068公里,小计7.517公里;6.5米宽砼路面硬化道路插转台路1.707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整修、排水工程、边沟修建、路面修建、砼路面割缝、砼路面养生、安保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959.5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整修、排水工程、边沟修建、路面修建、砼路面割缝、砼路面养生、安保设施等。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4-01-17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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