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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校史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校史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校史宣传片制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三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查询日期须在自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日任意一天)。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5)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且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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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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