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JHCXZC-202401-08。
2.采购项目名称: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非营养餐食材采购。
3.采购人: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1,0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陆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拟对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非营养餐食材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2.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LZJHCXZC-202401-08。
2.采购项目名称: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非营养餐食材采购。
3.采购人: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1,0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陆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拟对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中心学校非营养餐食材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2.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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