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清真寺安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9,893.4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清真寺安防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清真寺安防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9,893.4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清真寺安防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清真寺安防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至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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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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