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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3包-印刷、广告制作)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3包-印刷、广告制作)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入围服务商数量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
服务需求
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3包-印刷、广告制作)(第二次)
1项
1家
1年
30万元/年
服务商按采购人要求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需求进行日常印刷服务
说明
  1. 以实际结算为准,采取续签模式,一年一签,最多叁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在下年度续签合同前,成交服务商须通过采购人对其的服务质量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结算为准,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其它条件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吉财购〔2023〕25号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模版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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