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对新疆油田乌尔禾地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风城油田作业区大部分燃气锅炉不满足政府对燃气锅炉环保指标中氮氧化物排放指标要求,为满足环保要求,改善油区环境空气质量,增强民众蓝天幸福感,计划对132台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燃烧器,需开展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 220万元(不含税)
2.2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所属油区范围内 。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计价依据:执行《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
控制价: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
报价要求:投标单位需接受控制价,结合市场情况及企业的承受能力自主报价。按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xx%(此下浮不含未进基价主材、设备费、不可竞争费用、全文明施工费、行政性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3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工程设计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甲级;
(2)《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
(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至少同时具备油田地面工程甲级及油气加工工程甲级。
3.4、业绩要求
2021年-2023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财务要求
连续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必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3.9、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7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内容:对新疆油田乌尔禾地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风城油田作业区大部分燃气锅炉不满足政府对燃气锅炉环保指标中氮氧化物排放指标要求,为满足环保要求,改善油区环境空气质量,增强民众蓝天幸福感,计划对132台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燃烧器,需开展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 220万元(不含税)
2.2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所属油区范围内 。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计价依据:执行《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
控制价: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
报价要求:投标单位需接受控制价,结合市场情况及企业的承受能力自主报价。按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xx%(此下浮不含未进基价主材、设备费、不可竞争费用、全文明施工费、行政性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3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工程设计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甲级;
(2)《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
(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至少同时具备油田地面工程甲级及油气加工工程甲级。
3.4、业绩要求
2021年-2023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财务要求
连续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必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3.9、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7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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