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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南昌市财政拨付,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要求,本项目市政管网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概况:南昌九洲高架东延EPC项目工程(洪都大道~天祥大道)二标位于南昌市东部片区,西起东泰大道,东接南昌东站,起点桩号为 K5+927.928,终点桩号为 K11+745.62,标段全长约 5.82km,涉及两处行政区划单位,以五干一分渠为界,西侧为青云谱区,东侧为青山湖区。中标价为 25.77 亿, 合同工期 36 个月。 2.2招标内容: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市政管网材料。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增或调减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市政管网材料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市政管网等材料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2020-2022)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月17日17时30分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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