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3-2024年直流远供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TF-SXTT-2023057-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截至采购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采购预估金额:不含税金额144.58万元,含税金额163.38万元。
交付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以中标人投标承诺为准)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所报的报价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投标产品(须包含直流远供设备)销售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1.4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资质或CNAS认证资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检测报告应体现并满足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一:检测报告指标要求)。(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2.1.5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陕西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陕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1.7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截至采购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直流远供局端 | 直流远供局端5KW | 台 | 79 |
| 2 | 直流远供远端 | 直流远供1500W远端 | 台 | 238 |
| 3 | 直流远供远端 | 远端配电单元-1分3(DC380V) | 台 | 79 |
| 4 | 高压直流远供局端 | 输入DC48V,输出DC750V/6kW(2KW*3) | 台 | 30 |
| 5 | 高压直流远供局端 | 输入DC48V,输出DC750V/8kW(2KW*4) | 台 | 15 |
| 6 | 高压直流远供局端 | 输入AC380V,输出DC750V/10kW(5KW*2) | 台 | 5 |
| 7 | 高压直流远供远端 | 输入DC750V ,输出DC48V/4kW(室外型) | 台 | 70 |
| 8 | 高压直流远供远端 | 输入DC750V,一路输入,三路输出(室外型)远端配电 | 台 | 50 |
| 总计 | 566 | |||
交付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以中标人投标承诺为准)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所报的报价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投标产品(须包含直流远供设备)销售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1.4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资质或CNAS认证资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检测报告应体现并满足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一:检测报告指标要求)。(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2.1.5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陕西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陕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1.7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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