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区域中心办公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区域影响力,充分考虑公司在北京区域的未来发展,最大程度满足北京区域集中办公需求,营造公司舒适办公拓业环境,经综合调研和评估,拟租赁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作为公司在北京区域的集中化办公场所,进行办公场地的智能化相关建设。
2.3招标范围: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作为公司在北京区域的集中化办公场所,拟对其进行办公场地的智能化相关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项目招标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投标人需要供货、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检测和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45 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规定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
3.4 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弱电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即同类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单(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品牌产品(主要为UPS 主机、蓄电池、动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布线产品、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原厂出具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格式不限,可为按各品牌厂商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
3.6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7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B本。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B本、业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3.8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 月 12 日至2024年 1 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购买。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区域中心办公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区域影响力,充分考虑公司在北京区域的未来发展,最大程度满足北京区域集中办公需求,营造公司舒适办公拓业环境,经综合调研和评估,拟租赁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作为公司在北京区域的集中化办公场所,进行办公场地的智能化相关建设。
2.3招标范围:北京五矿广场C座3层作为公司在北京区域的集中化办公场所,拟对其进行办公场地的智能化相关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项目招标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投标人需要供货、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检测和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45 个工作日交货并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规定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
3.4 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弱电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即同类项目)(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单(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品牌产品(主要为UPS 主机、蓄电池、动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布线产品、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原厂出具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格式不限,可为按各品牌厂商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
3.6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7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B本。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B本、业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3.8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 月 12 日至2024年 1 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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