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位于该船舶的现存放地点;2.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本次转让的船舶不含船上柴油,船舶运输所需的柴油由买受人自备;4.标的的存放期限为转让方完成产权注销且收到船舶相关资料原件后15个工作日。费用承担:1.标的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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