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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公安局采购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纳雍县公安局采购2024年食堂食材 
最高限价(元)(如有):   6324000;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粮油、肉类、鸡蛋和土豆、蔬菜类、干货类、调料类、水果类、其他类(牛奶及酸菜)等食材进行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1年的食材供应服务并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公安局采购2024年食堂食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32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食堂食材供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纳雍县公安局采购2024年食堂食材: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2023年1月至今的任意三个月份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 1 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供应商信用信息: 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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