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23年竹园镇等4个乡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大树、青莲、长安片区)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百盐乡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百盐乡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青莲镇、长安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奉节县2023年竹园等4个乡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大树、青莲、长安片区)施工,建设高标准农田877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它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336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1.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1 09: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青莲镇、长安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奉节县2023年竹园等4个乡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大树、青莲、长安片区)施工,建设高标准农田877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它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336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1.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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