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三方审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审计目标:采取“大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我区核酸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对虚报、错报数据进行核减。
2、审计对象:承担我区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
3、审计范围:本辖区内所有核酸检测数据,包括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区内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承担的本辖区检测任务。
4、审计内容:自拟
二、服务要求
1、审计依据
依据全场景系统数据记录,与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及lis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以检测管码、证件号码作为关联条件,对数据进行匹配比对、分析,重点关注检测数据重复情况,包括检测机构申报数据自身重复、不同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存在重复等。对无法区分单采和混采的,统一按混采计算;无法区分核酸检测机构、没有返回结果或者为空的统一作核减处理;对一分钟内一个采样点一人有多条记录视为采样一人次,对将检测结果错报错传的统一作核减处理。
2、重点分析
(1)转送环节的比对:根据数据库记录或送检单位报送的表单如交接单、转运记录表等信息进行核对,如使用记录表单则送检单位、采集方式、管数、人数、外部人员签字、时间等要素应齐全。分析样本转运、送检等环节时长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检测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接收记录、上机记录、检测图谱、检测报告等资料,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当时的检测能力是否匹配,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试剂进消量等数据是否匹配。应按照检测机构检测数量的10%比例进行抽查,如有异常应增加抽查比例。
(3)报告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结果上传记录等资料。
3、审计报告需包含以下要素(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审计依据;
(3)审计实施情况,包括:大数据比对分析结果、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资料等;
(4)检测机构申报情况;
(5)数据核减情况,包括:核减单位名称、核减数量、核减原因等;
(6)核查认定情况;
(7)审计发现问题;
(8)审计建议;
(9)其他事项;
(10)附表,包括:核酸检测数据审计过程汇总表、核酸检测数据审计结果汇总表(按日期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机构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日期汇总)等。
三、其他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的要求,确保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2.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审计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结款提供依据;
3.审计过程和专项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4.由于核酸检测工作较复杂,要求成交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并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项目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严格执行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6.本次服务计价方式采用按辽价发[2011]113号文件项目1收费标准折扣率进行报价。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5时52分至2024年01月18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据工作需要,铁西区卫生健康局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承接铁西区核酸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进行审计,并且每个检测机构都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一、服务内容:
1、审计目标:采取“大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我区核酸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对虚报、错报数据进行核减。
2、审计对象:承担我区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
3、审计范围:本辖区内所有核酸检测数据,包括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区内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承担的本辖区检测任务。
4、审计内容:自拟
二、服务要求
1、审计依据
依据全场景系统数据记录,与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及lis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以检测管码、证件号码作为关联条件,对数据进行匹配比对、分析,重点关注检测数据重复情况,包括检测机构申报数据自身重复、不同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存在重复等。对无法区分单采和混采的,统一按混采计算;无法区分核酸检测机构、没有返回结果或者为空的统一作核减处理;对一分钟内一个采样点一人有多条记录视为采样一人次,对将检测结果错报错传的统一作核减处理。
2、重点分析
(1)转送环节的比对:根据数据库记录或送检单位报送的表单如交接单、转运记录表等信息进行核对,如使用记录表单则送检单位、采集方式、管数、人数、外部人员签字、时间等要素应齐全。分析样本转运、送检等环节时长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检测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接收记录、上机记录、检测图谱、检测报告等资料,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当时的检测能力是否匹配,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试剂进消量等数据是否匹配。应按照检测机构检测数量的10%比例进行抽查,如有异常应增加抽查比例。
(3)报告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结果上传记录等资料。
3、审计报告需包含以下要素(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审计依据;
(3)审计实施情况,包括:大数据比对分析结果、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资料等;
(4)检测机构申报情况;
(5)数据核减情况,包括:核减单位名称、核减数量、核减原因等;
(6)核查认定情况;
(7)审计发现问题;
(8)审计建议;
(9)其他事项;
(10)附表,包括:核酸检测数据审计过程汇总表、核酸检测数据审计结果汇总表(按日期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机构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日期汇总)等。
三、其他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的要求,确保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2.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审计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结款提供依据;
3.审计过程和专项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4.由于核酸检测工作较复杂,要求成交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并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项目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严格执行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6.本次服务计价方式采用按辽价发[2011]113号文件项目1收费标准折扣率进行报价。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5时52分至2024年01月18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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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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