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4FC012531
项目名称: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2024年度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属性:服务;
3.品目类别:垃圾处理服务
4.最高限价:132,000.00元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上述第(2)-(4)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依据《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GZYL24FC012531
项目名称: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2024年度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属性:服务;
3.品目类别:垃圾处理服务
4.最高限价:132,000.00元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上述第(2)-(4)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依据《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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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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