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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YC23-ZC042A项目名称###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06,********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合同包预算金额:2,80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保监测设###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抓拍单元(识别黑烟车,照车尾)、高清抓拍单元(反向卡###路黑烟检测智能终端(包含黑烟车智能车牌识别软件、黑烟车辆智能分析软件、林格曼黑度分析判别软件)】1(项)详见采购文件2,80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和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运维服务期:自系统建设完成验收交付之日起3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ormal 0 ********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公司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义)。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工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机动车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三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网站、中国执****网(********/shixin/)、“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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