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天府粮仓示范项目监理(—批次)一标段已由崇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8-510184-04-01-591814】FGQB-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崇州市隆兴镇、道明镇、观胜镇。
2.2建设规模:1、建设稻香环线沿线景观节点19处、绿化改造;加工园区景观节点打造及栽植乔木灌木等;天川园实验室改建;管委会办公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2、育秧中心给水管网建设;白塔湖旅游专线长约9.9公里道路改造、沿线绿化提升、沿线风貌改造及道路交安设施等。3、北部环线沿线景观节点打造、绿化提升、严家弯湾绿化及灯光工程。
2.3服务周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部的建筑安装工程及保修期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资的控制及协调管理。
2.5标段划分:本次崇州市天府粮仓示范项目(一批次)监理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监理(一批次)一标段,监理(一批次)二标段,本标段为监理(一批次)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10时00分。
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天府粮仓示范项目监理(—批次)一标段已由崇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8-510184-04-01-591814】FGQB-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崇州市隆兴镇、道明镇、观胜镇。
2.2建设规模:1、建设稻香环线沿线景观节点19处、绿化改造;加工园区景观节点打造及栽植乔木灌木等;天川园实验室改建;管委会办公区及停车场改造提升。2、育秧中心给水管网建设;白塔湖旅游专线长约9.9公里道路改造、沿线绿化提升、沿线风貌改造及道路交安设施等。3、北部环线沿线景观节点打造、绿化提升、严家弯湾绿化及灯光工程。
2.3服务周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部的建筑安装工程及保修期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资的控制及协调管理。
2.5标段划分:本次崇州市天府粮仓示范项目(一批次)监理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监理(一批次)一标段,监理(一批次)二标段,本标段为监理(一批次)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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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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