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玉门油田2023年-2024年宁庆分公司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 |
| 项目概况: | 1.1 基本情况:①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对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做出了新要求,其中报批临时用地时需提交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坐标、临时用地申报表、审核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等资料。②针对以上临时用地报批要求,报批临时用地前需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宁庆分公司2023年-2024年预计报批60个井场、生活区及钻前路的临时用地,需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60项。报告编制单位需提前进行现场踏勘,认真分析论证,编制满足相关标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相关单位审核,满足临时用地报批条件。1.2 项目业主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宁庆分公司。 1.3 资金来源:投资。1.4 谈判控制价及组成:本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662280元(不含增值税),大写:陆拾陆万贰仟贰佰捌拾元整。因产能建设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调整,结算最终以甲方审定的工作量为准。以上价格为每宗井场(含生活区和道路)最高限价,最终以谈判结果为准。以上价格包含编制费、评审费、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1.6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每宗井场(含生活区和道路)的单价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每宗井场(含生活区和道路)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包含编制费、评审费、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1.谈判范围:2023-2024年宁庆分公司在盐池县、灵武市境内开发建设的井场含生活区及道路需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经过认真分析论证,编制满足相关标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相关单位审核,满足临时用地报批条件。2.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灵武市。3.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单位: | 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提供“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承诺。4.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与对应结算发票(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谈判之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②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谈判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④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⑤截止到本项目谈判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1月11日18时00分至 2024 年1月15日 18 时 00 分(请登录)报名资料。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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