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作日为天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及早餐供应服务;全年无休为天宁区消防救援队站提供午餐、晚餐的供应服务(原料、调料、水电煤气、厨具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员工薪酬发放、食堂卫生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其中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合同方为有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作日为天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及早餐供应服务;全年无休为天宁区消防救援队站提供午餐、晚餐的供应服务(原料、调料、水电煤气、厨具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员工薪酬发放、食堂卫生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其中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合同方为有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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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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