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俞垛、淤溪境内。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姜堰区境内主要工作内容:整治花管河(卤汀河至花庄段)970m,河道清淤 200m,新建护岸 18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9300㎡ ;整治香圩河(圩公路闸至香圩东闸段)330m,河道清淤330m,新建护岸 6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3300㎡;整治南环河(东港河至西港河段)500m,新建护岸 65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3250㎡ 。
本项目姜堰区境内概算投资约61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整治花管河(卤汀河至花庄段)970m,河道清淤 200m,新建护岸 18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9300㎡ ;整治香圩河(圩公路闸至香圩东闸段)330m,河道清淤330m,新建护岸 6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3300㎡;整治南环河(东港河至西港河段)500m,新建护岸 65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3250㎡。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州市卤汀河拓浚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姜堰区)工程施工标,投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伍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零伍万柒角叁分(¥ 5338205.73)。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05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6月1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俞垛、淤溪境内。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姜堰区境内主要工作内容:整治花管河(卤汀河至花庄段)970m,河道清淤 200m,新建护岸 18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9300㎡ ;整治香圩河(圩公路闸至香圩东闸段)330m,河道清淤330m,新建护岸 6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3300㎡;整治南环河(东港河至西港河段)500m,新建护岸 65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3250㎡ 。
本项目姜堰区境内概算投资约61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整治花管河(卤汀河至花庄段)970m,河道清淤 200m,新建护岸 18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9300㎡ ;整治香圩河(圩公路闸至香圩东闸段)330m,河道清淤330m,新建护岸 66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 3300㎡;整治南环河(东港河至西港河段)500m,新建护岸 650m 以及岸坡植物防护3250㎡。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州市卤汀河拓浚工程征迁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姜堰区)工程施工标,投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伍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零伍万柒角叁分(¥ 5338205.73)。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05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2月26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6月1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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