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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港湾跟踪监测及临时委托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C-CS-2024-001
项目名称:重点港湾跟踪监测及临时委托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计量单位
磋商保证金
(元)
所属行业

1

 

重点港湾跟踪监测

1

96900


19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临时委托监测

1

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须递交本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②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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