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大道以北、国道104以东、郑徐高铁以西。
(2)工程总投资:约7601.79万元。
(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异地扩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园,处理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包含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现状污水处理厂停用,原有设施保留,未来作为中水回用或进一步提标使用。新建污水厂新建主要处理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等,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进水在线监测间等,总建筑面积约2071.76m2;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规模按照远期2.0万吨/日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1.0万吨/日规模配备;同时配套新建电气自控系统、进厂道路、厂区道路、厂区管网、厂区绿化等。监理费93.448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5)要求工期:378日历天(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请登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10时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10 时 00 分。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大道以北、国道104以东、郑徐高铁以西。
(2)工程总投资:约7601.79万元。
(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异地扩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园,处理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包含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现状污水处理厂停用,原有设施保留,未来作为中水回用或进一步提标使用。新建污水厂新建主要处理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等,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进水在线监测间等,总建筑面积约2071.76m2;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规模按照远期2.0万吨/日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1.0万吨/日规模配备;同时配套新建电气自控系统、进厂道路、厂区道路、厂区管网、厂区绿化等。监理费93.448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5)要求工期:378日历天(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请登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10时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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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徐州市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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