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 2024-01-13 18:00:00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中建四局洪湖公园品质提升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洪湖公园品质提升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洪湖社区文锦北路2023号;
建设规模:总面积 59.15 万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 32.46 万平方米,湖面面积 26.69 万平方米,是一以荷花为主题,以水上活动为特色综合性公园。洪湖公园,东起洪湖东路和文锦北路,西至洪湖西路,南北分别以笋岗和泥岗桥为界公园始建于1984年,本次提升工程,面积为 9.2 万平方米,设计红线面积是47.53万平方米;结构形式:围墙、栈道、廊架结构工程】。
3.标段划分:【无】。
4.招标内容:【公共广播系统、互联网及智能系统、信息发布、环境监测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总工期330日历天。根据项目情况填写,不低于总包合同要求】。
7.安全文明要求:【投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完全达到政府有关部门及深圳市工务署、监理的要求】。
8.付款条件:【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工程款支付:
8.2.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8.2.2工程进度款支付:当期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x80%一当期应扣的超量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款。
8.2.2.1每月 20日前填报上月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经招标单位审核后进行计价,招标单位在一个月内按审核后价款的80%办理支付,中标单位在每月 20 日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请款资料则视为放弃当月申请进度款;
8.2.2.2“工程变更价款”的期中支付方式:在工程变更按现行相关规定通过审批且实际发生后,每月 5 日前填报上月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经招标单位代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的变更价款的65%办理支付。
8.2.2.3招标单位核准的罚款和违约金,招标单位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2.2.4分包工程验收合格退场后付至已完成量的90%。
8.2.2.5投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报送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招标人审核后,可支付至审核后竣工结算合同价款的 97%。
8.2.2.6 剩余3%留作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扣除招标人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在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的金额。
8.3、如出现实际支付价款超过招标单位审计核查结果的情形,投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退回差额。
8.4、每个付款节点为招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进度款后的一个月后再支付中标单位相应比例的进度款。
8.5、招标单位对单位付款以本项目业主对招标单位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单位工程款导致招标单位付款出现困难,招标单位有权暂缓支付单位工程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单位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
8.6、招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或银行转账支付工程款;若需贴现,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2业绩:承接过深圳地区机电安装类似项目
2.3其他:本级资源库优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14日,以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中建四局洪湖公园品质提升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洪湖公园品质提升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洪湖社区文锦北路2023号;
建设规模:总面积 59.15 万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 32.46 万平方米,湖面面积 26.69 万平方米,是一以荷花为主题,以水上活动为特色综合性公园。洪湖公园,东起洪湖东路和文锦北路,西至洪湖西路,南北分别以笋岗和泥岗桥为界公园始建于1984年,本次提升工程,面积为 9.2 万平方米,设计红线面积是47.53万平方米;结构形式:围墙、栈道、廊架结构工程】。
3.标段划分:【无】。
4.招标内容:【公共广播系统、互联网及智能系统、信息发布、环境监测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总工期330日历天。根据项目情况填写,不低于总包合同要求】。
7.安全文明要求:【投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完全达到政府有关部门及深圳市工务署、监理的要求】。
8.付款条件:【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工程款支付:
8.2.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8.2.2工程进度款支付:当期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x80%一当期应扣的超量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款。
8.2.2.1每月 20日前填报上月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经招标单位审核后进行计价,招标单位在一个月内按审核后价款的80%办理支付,中标单位在每月 20 日前未提交符合要求的请款资料则视为放弃当月申请进度款;
8.2.2.2“工程变更价款”的期中支付方式:在工程变更按现行相关规定通过审批且实际发生后,每月 5 日前填报上月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经招标单位代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的变更价款的65%办理支付。
8.2.2.3招标单位核准的罚款和违约金,招标单位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2.2.4分包工程验收合格退场后付至已完成量的90%。
8.2.2.5投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报送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招标人审核后,可支付至审核后竣工结算合同价款的 97%。
8.2.2.6 剩余3%留作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扣除招标人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在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剩余的金额。
8.3、如出现实际支付价款超过招标单位审计核查结果的情形,投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退回差额。
8.4、每个付款节点为招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进度款后的一个月后再支付中标单位相应比例的进度款。
8.5、招标单位对单位付款以本项目业主对招标单位的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单位工程款导致招标单位付款出现困难,招标单位有权暂缓支付单位工程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单位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
8.6、招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或银行转账支付工程款;若需贴现,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2业绩:承接过深圳地区机电安装类似项目
2.3其他:本级资源库优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14日,以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