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萍购2023B001029642 | 萍乡市公安局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600000 | 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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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萍乡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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