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电加热器项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带量项目,招标范围为: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划分为一个标包。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2350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加工、安装调试及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内容为:多通道连续管机组,数量:壹套,主要设备及重要零部件装置清单详见《电加热器项目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技术要求》。
物资需求明细表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2.3 交货方式:供货方落地交货(含安装、调试等)。
2.4 交货地点: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2.5 技术要求:符合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电加热器项目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技术要求》。
2.6 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书起计算,设备设计、加工、厂内调试及到货工期不超过210天(自然日)。
2.7 指导安装调试工期:设备安装、调试工期不超过70天(自然日);具体安装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5天通知乙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投标人经营数据经专业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设计及制造过与投标设备类似的直缝焊管机组或不锈钢焊管机组的业绩不少于3套(业绩合同复印件)。
3.5 履约保证金,具体约定如下: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合同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该笔履约保证金。
3.6 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3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
3.6.4本项目付款比例:预付款30%,发货款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0%,质保10%。付预付款前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保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5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1.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带量项目,招标范围为: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划分为一个标包。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2350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加工、安装调试及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内容为:多通道连续管机组,数量:壹套,主要设备及重要零部件装置清单详见《电加热器项目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技术要求》。
物资需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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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总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多通道连续管机组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2350 |
2.3 交货方式:供货方落地交货(含安装、调试等)。
2.4 交货地点: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
2.5 技术要求:符合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电加热器项目多通道连续管机组购置技术要求》。
2.6 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书起计算,设备设计、加工、厂内调试及到货工期不超过210天(自然日)。
2.7 指导安装调试工期:设备安装、调试工期不超过70天(自然日);具体安装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5天通知乙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投标人经营数据经专业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设计及制造过与投标设备类似的直缝焊管机组或不锈钢焊管机组的业绩不少于3套(业绩合同复印件)。
3.5 履约保证金,具体约定如下: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合同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该笔履约保证金。
3.6 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3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
3.6.4本项目付款比例:预付款30%,发货款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0%,质保10%。付预付款前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保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5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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