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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化工(新能源)产业园2号路建设项目(黄莲沟大桥防撞栏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房县化工(新能源)产业园2号路建设项目(黄莲沟大桥防撞栏杆)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2(万元)
5、最高限价:50.2(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房县化工(新能源)产业园2号路建设项目(黄莲沟大桥防撞栏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3)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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