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3年金融WiFi业务上网行为审计设备采购项目,上网行为审计设备一套(2台主备用),含调测、维保及相关功能定制开发,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33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552 数据网管、采集设备;
项目地点:安徽合肥。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内所有功能上线。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165000元/台,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同类产品(安全设备)供货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参选产品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须提供参选产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者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8日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6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7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2)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3年金融WiFi业务上网行为审计设备采购项目,上网行为审计设备一套(2台主备用),含调测、维保及相关功能定制开发,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33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0552 数据网管、采集设备;
项目地点:安徽合肥。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内所有功能上线。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165000元/台,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同类产品(安全设备)供货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参选产品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须提供参选产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者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8日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6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7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2)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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