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0 2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门诊楼和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40110004)已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琼卫规划函〔2023〕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8号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改造龙华院区内现有门诊楼和住院楼,改造面积为23955.37 平方米,包括装饰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力照明系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管线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医气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157,578.4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门诊楼和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hizw20240110004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157578.42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最终以监理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施工监理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1月10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31 10: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门诊楼和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40110004)已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琼卫规划函〔2023〕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8号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内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改造龙华院区内现有门诊楼和住院楼,改造面积为23955.37 平方米,包括装饰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力照明系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管线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医气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157,578.4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门诊楼和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hizw20240110004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157578.42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最终以监理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施工监理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1月10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3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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