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阳原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它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地块涉及东井集镇上大柳树村、庄洼村、拣花堡村,东坊城堡乡西六马坊村、小白嘴村,要家庄乡王府庄村,浮图讲乡开阳村,井儿沟乡井儿沟村,化稍营镇下沙沟村,马圈堡乡骆驼岭村(共分为三期),共计约1861亩项目地块。2.1.3 服务内容:开展项目所需《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现场调查及编制,满足水、国土、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2.1.4服务期限:上大柳树、庄洼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其余地点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完成。2.1.5质量要求:报告编制合格并通过水、国土、行政审批有关部门批复及验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阳原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名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市场调研,完成项目所需的报告编制并配合招标人报送、审查、审核论证,并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签订并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咨询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咨询服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适合本项目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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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1 09:00 至 2024-01-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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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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