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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工程设计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的复函》(石化股份计项函〔202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分公司生产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45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依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九江分公司89万吨/年芳烃项目建设低压蒸汽节能利用设施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以及项目竣工图编制  。
2.5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一个)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2.6其他:本项目主体装置为89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设计不得影响主体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①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 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获准从事GC1级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固定式压力容器许可);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相关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相关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 主要专业负责人持有(工艺、配管、仪表、机械、电气、结构、给排水、总图、设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相关项目)设计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当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时,设计单位有责任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相应的风险和应对建议。
3.7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 10 时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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