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康平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咨询内容:综合考虑康平县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聚焦重点、突出特色,全链统筹、系统推进,探索符合康平县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康平县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编制《康平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创建方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康平县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增产增效增收并重为主攻方向,以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为重点,推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全域推进面源污染防治、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系统提升农业生态功能、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等重点任务,集聚要素增动力,集成技术提效率,创新机制激活力,全链协同促转型,加快探索康平县农业绿色发展路径模式,在引领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带动乡村生态振兴上作表率。
2、咨询要求: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要求,提交创建方案成果。
3、咨询方式:按照咨询内容和咨询要求,成交供应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项目现场调研,并在招标人工作人员的安排与配合下,搜集编制创建方案所需资料、与相关部门座谈沟通深入了解招标人对项目的真实意图后确定编制大纲或编制框架,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创建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咨询内容:综合考虑康平县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聚焦重点、突出特色,全链统筹、系统推进,探索符合康平县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康平县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编制《康平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创建方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康平县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增产增效增收并重为主攻方向,以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为重点,推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全域推进面源污染防治、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系统提升农业生态功能、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等重点任务,集聚要素增动力,集成技术提效率,创新机制激活力,全链协同促转型,加快探索康平县农业绿色发展路径模式,在引领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带动乡村生态振兴上作表率。
2、咨询要求: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要求,提交创建方案成果。
3、咨询方式:按照咨询内容和咨询要求,成交供应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项目现场调研,并在招标人工作人员的安排与配合下,搜集编制创建方案所需资料、与相关部门座谈沟通深入了解招标人对项目的真实意图后确定编制大纲或编制框架,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创建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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