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2.2数 量: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1项(详见技术式样书)
2.3交货地点: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2.5货款结算办法:费用等由甲方(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30%的收据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合同规定的预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30%的收据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合同规定的终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100%的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5)本项目需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招标范围:新能源工厂新能源工厂电子宣传设备采购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本次参与投标的产品是产品制造商生产、以正规渠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且所有的设备最终用户必须是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3.2.2财务要求:/
3.2.3业绩要求:/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 2024年01月09 日23时59分 至 2024年01月1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本招标项目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2.2数 量: 能扩 - 新能源乘用车技改项目(一期) - PD - 参观宣传设备 - 电子宣传设备(二次) 1项(详见技术式样书)
2.3交货地点: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2.5货款结算办法:费用等由甲方(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30%的收据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合同规定的预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30%的收据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合同规定的终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占合同总价100%的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5)本项目需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招标范围:新能源工厂新能源工厂电子宣传设备采购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本次参与投标的产品是产品制造商生产、以正规渠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且所有的设备最终用户必须是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3.2.2财务要求:/
3.2.3业绩要求:/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 2024年01月09 日23时59分 至 2024年01月1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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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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