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410324-04-05-66647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410324-04-05-666478);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位于栾川县,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沿街门店老旧招牌的拆除,骨架、饰面层施工,招牌字安装及招牌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栾川县。
4、项目备案编号:栾建招投2024-1-9号。
5、采购编号:2023-12-51。
6、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11号
7、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7163939.37元。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24:00,(请登录)下载。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410324-04-05-66647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410324-04-05-666478);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2022年城关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门店招牌改造项目,位于栾川县,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君山路、滨河南路及君伊路沿街门店老旧招牌的拆除,骨架、饰面层施工,招牌字安装及招牌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栾川县。
4、项目备案编号:栾建招投2024-1-9号。
5、采购编号:2023-12-51。
6、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11号
7、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7163939.37元。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24:00,(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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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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