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饮用桶装水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包头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饮用桶装水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饮用桶装水
一、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
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标准限值,亚硝酸盐氮、总氰化物、氨氮无限值。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按需方指定地点供货,保证货物供应。货物使用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免费退换。
二、主要事项
1.服务要求: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②乙方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证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交货日期要求:接到电话通知后2日内到货。
5.履约期限:自选中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
6.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验收方式:按照各地区饮用需求及水质质量要求验收。
8.谈判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23:59(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 15:30。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饮用桶装水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包头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饮用桶装水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饮用桶装水
一、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
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标准限值,亚硝酸盐氮、总氰化物、氨氮无限值。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按需方指定地点供货,保证货物供应。货物使用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免费退换。
二、主要事项
1.服务要求: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②乙方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证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交货日期要求:接到电话通知后2日内到货。
5.履约期限:自选中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
6.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验收方式:按照各地区饮用需求及水质质量要求验收。
8.谈判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23:59(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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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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