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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看守(拘留)所迁建工程(除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收藏项目
招标标段名称: 松江区看守(拘留)所迁建工程(除桩基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H59街坊H59-05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松江区看守(拘留)所迁建工程(除桩基工程),总建筑面积77555.1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9760.58平方米,地下面积7794.6平方米,含新建看守所监区、拘留所、综合办公用房、武警营房、附属用房、地下室及室外总体工程等,本工程基坑围护深度6.15米,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大建筑物高度23.7米,最大跨度2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65224.9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52836.37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01904905.00元人民币(50190.4905万元)
施工工期: 64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无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1个或1个以上的合同金额不小于3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若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要素的,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无(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23时59分到2024年01月14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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