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京技审批(核)〔202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67#街区67F1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弱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弱电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1454.78㎡ 合同估算价 1498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F1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38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中的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巡更系统、五方对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IPTV 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背景音乐及扩声系统、客控系统、机房、室外弱电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京技审批(核)〔202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67#街区67F1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弱电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弱电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1454.78㎡ 合同估算价 1498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F1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38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中的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巡更系统、五方对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IPTV 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背景音乐及扩声系统、客控系统、机房、室外弱电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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