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布袋除尘器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6#锅炉和7#锅炉布袋除尘改造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 / 。
2、招标范围: 6#锅炉和7#锅炉布袋除尘器(2台);
3、最高投标限价:750.99万元 ;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5、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动力厂施工现场 ;
7、质保期: 成套设备投用后24个月;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用;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货款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向卖方支付货款总价30%的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晚交货期后30天止;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6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10、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布袋除尘器详见技术资料 台(套) 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绩要求:
2.1统计时间范围: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业绩的有效范围包括: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燃煤锅炉额定工况烟气量在380000m3/h及以上的除尘(布袋除尘)系统的成功在用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5套。
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须提供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商务合同的影印件、技术协议技术参数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商务合同及技术协议,合同和协议中需体现签署时间、业主单位名称、锅炉负荷、除尘采用的工艺方法、能力、排放指标。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用户实地考察。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不能出现亏损,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投标人2021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技术方案:详见技术规格书或招标技术文件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1-10 13:00:00至截止时间2024-1-16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布袋除尘器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6#锅炉和7#锅炉布袋除尘改造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 / 。
2、招标范围: 6#锅炉和7#锅炉布袋除尘器(2台);
3、最高投标限价:750.99万元 ;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5、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动力厂施工现场 ;
7、质保期: 成套设备投用后24个月;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用;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货款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向卖方支付货款总价30%的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晚交货期后30天止;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6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10、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布袋除尘器详见技术资料 台(套) 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绩要求:
2.1统计时间范围: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业绩的有效范围包括: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燃煤锅炉额定工况烟气量在380000m3/h及以上的除尘(布袋除尘)系统的成功在用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5套。
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须提供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商务合同的影印件、技术协议技术参数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商务合同及技术协议,合同和协议中需体现签署时间、业主单位名称、锅炉负荷、除尘采用的工艺方法、能力、排放指标。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用户实地考察。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不能出现亏损,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投标人2021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技术方案:详见技术规格书或招标技术文件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1-10 13:00:00至截止时间2024-1-16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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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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