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研字【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由广平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平县站前路西延与青莲街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约合150亩),露天篮球场4个,羽毛球场4个,双打、单打各2个,网球场2个,乒乓球场8个,排球场1个,足球场1个;健身广场1处;儿童游乐场1处;健身步道长5000米,宽2米;公园管理中心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公园绿化70000平方米;园路铺装6301.52平方米;公园基础设施包括便民座椅80个,指示牌等2000个,垃圾桶120个,公共厕所8个,移动供给站10个,音箱50个,入口处LED大屏1块;文化雕塑中广场雕塑2座,运动雕塑20个,灯光雕塑5个;灯具中体育场照明灯20个,路灯160个,照树灯300个,地埋灯300个。
2.1.3计划工期:11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0个月。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01月01日至今企业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标;
3.3.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1月10日00:00至2024年01月15日23:59(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鹅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研字【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由广平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平县站前路西延与青莲街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约合150亩),露天篮球场4个,羽毛球场4个,双打、单打各2个,网球场2个,乒乓球场8个,排球场1个,足球场1个;健身广场1处;儿童游乐场1处;健身步道长5000米,宽2米;公园管理中心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公园绿化70000平方米;园路铺装6301.52平方米;公园基础设施包括便民座椅80个,指示牌等2000个,垃圾桶120个,公共厕所8个,移动供给站10个,音箱50个,入口处LED大屏1块;文化雕塑中广场雕塑2座,运动雕塑20个,灯光雕塑5个;灯具中体育场照明灯20个,路灯160个,照树灯300个,地埋灯300个。
2.1.3计划工期:11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0个月。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01月01日至今企业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标;
3.3.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1月10日00:00至2024年01月15日23:59(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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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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