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设计)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20173.32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20173.3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6532.31平方米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6532.3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救援调度指挥所、装备物资库、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航空救援补给站和其他附属建筑,新建建筑面积约16532.31平方米。其中:救援调度指挥所1850平方米,装备物资库6000平方米,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6023.08平方米,航空救援补给站10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2559.23平方米。新建训练场地35920平方米,训练构筑物3955平方米,包括基础训练场、单兵专项训练场、搜索能力训练区、绳索救援训练区、森林火灾救援处置区、滑坡泥石流救援训练区、无人机操控技能训练区、山岳救援训练区、沟渠救援训练区、防汛抢险训练区等。购置相应训练装备、应急抢险设备。同步实施绿化、道路、广场、室外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为16532.31平方米,总投资额20173.3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范围:救援调度指挥所、装备物资库、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航空救援补给站和其他附属建筑,新建建筑面积约 16532.31 平方米。其中:救援调度指挥所 1850 平方米,装备物资库 6000 平方米,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 6023.08平方米,航空救援补给站 100 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 2559.23 平方米。新建训练场地 35920 平方米,训练构筑物 3955 平方米,包括基础训练场、单兵专项训练场、搜索能力训练区、绳索救援训练区、森林火灾救援处置区、滑坡泥石流救援训练区、无人机操控技能训练区、山岳救援训练区、沟渠救援训练区、防汛抢险训练区等。购置相应训练装备、应急抢险设备。同步实施绿化、道路、广场、室外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招标方法: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1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本项目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设计)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20173.32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20173.3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6532.31平方米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6532.3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救援调度指挥所、装备物资库、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航空救援补给站和其他附属建筑,新建建筑面积约16532.31平方米。其中:救援调度指挥所1850平方米,装备物资库6000平方米,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6023.08平方米,航空救援补给站10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2559.23平方米。新建训练场地35920平方米,训练构筑物3955平方米,包括基础训练场、单兵专项训练场、搜索能力训练区、绳索救援训练区、森林火灾救援处置区、滑坡泥石流救援训练区、无人机操控技能训练区、山岳救援训练区、沟渠救援训练区、防汛抢险训练区等。购置相应训练装备、应急抢险设备。同步实施绿化、道路、广场、室外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为16532.31平方米,总投资额20173.3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范围:救援调度指挥所、装备物资库、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航空救援补给站和其他附属建筑,新建建筑面积约 16532.31 平方米。其中:救援调度指挥所 1850 平方米,装备物资库 6000 平方米,演练训练场地及配套建筑 6023.08平方米,航空救援补给站 100 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 2559.23 平方米。新建训练场地 35920 平方米,训练构筑物 3955 平方米,包括基础训练场、单兵专项训练场、搜索能力训练区、绳索救援训练区、森林火灾救援处置区、滑坡泥石流救援训练区、无人机操控技能训练区、山岳救援训练区、沟渠救援训练区、防汛抢险训练区等。购置相应训练装备、应急抢险设备。同步实施绿化、道路、广场、室外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招标方法: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1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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