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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樟树市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第二次)
项目概况
樟树市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精信-ZS2023-001-1
项目名称:樟树市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3B000953337 樟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 1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成交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已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 、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关于推行《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上述2.1.1-2.1.6点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8:00 至 2024年01月1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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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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