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非工程造价类审计服务商入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2024年至2025年审计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财务审计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审计购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拟组织开展审计服务商招标选商工作。对山西销售公司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财务审计,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山西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服务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次选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单位推荐为入围单位。其中综合分值排名第一的分配45%业务量,综合分值排名第二的分配30%业务量,综合分值排名第三的分配25%业务量。招标人依据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和考核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业务量分配。
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提供相应证明)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须提供2022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报表显示不存在亏损或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形;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证明)
3.4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及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3承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投标人未在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期内。
3.5.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受到行政监管机构和行业惩戒。(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
3.6.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职业资格证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3.6.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自行提供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提供职业资格证扫描件、近两年(2022年-2023年)社保、可查询的二维验证码等证明资料)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5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非工程造价类审计服务商入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2024年至2025年审计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财务审计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审计购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拟组织开展审计服务商招标选商工作。对山西销售公司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财务审计,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山西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3家服务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次选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单位推荐为入围单位。其中综合分值排名第一的分配45%业务量,综合分值排名第二的分配30%业务量,综合分值排名第三的分配25%业务量。招标人依据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和考核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业务量分配。
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提供相应证明)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须提供2022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报表显示不存在亏损或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形;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证明)
3.4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及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3承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投标人未在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期内。
3.5.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受到行政监管机构和行业惩戒。(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人员要求:
3.6.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职业资格证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3.6.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自行提供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提供职业资格证扫描件、近两年(2022年-2023年)社保、可查询的二维验证码等证明资料)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5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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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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