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D6404-2024******** 项目名称: ###市原州****局2023年购买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市原州****局2023年购买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其他教育服务 其他教育服务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连续年限贰年)每年服务费********.00元,服务期限2年,共计服务费********.00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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