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义分公司业务发展,故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崇义电信盛世广场核心厅招商项目招商,本次招1名驻店商入驻经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招商服务为中国电信崇义分公司盛世广场营业厅,位于崇义县盛世广场,厅店总面积为234.03平米,采取1商引入、店长负责、连锁化运营模式,对外形成统一体。本次招商引进1家应答人入驻。招商服务范围如下:1、全网通手机及手机周边产品销售;2、电信业务(移动、宽带、高清电视,智慧家庭产品)代理;3、承接电信客户服务;4、承接拆挽专柜;5、承接直播和外呼团队。主厅取一名成交人,预估年收入金额(含增值税)暂估约为人民币10万元。服务期限为一年,应答人须按照中国电信江西公司的相关规定,签订业务代办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服务地点
1渠道服务渠道服务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盛世广场
(请登录)
1.3 项目类型:服务类。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应答人需具有手机卖场或相关厅店运营合作经验至少一份。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强商协议、强商押金证明、合作协议等。
2.1.3应答人须承诺如果本项目成交,应答人必须按照招商人提供该厅店装修购买相应的家具/电器/办公设备等物料,购买费用列入厅店运营摊销。截止2023年12月该厅店此前剩余29523元(具体清单见附件2)未摊销的费用继续摊销24个月。若原驻店商未中标,则中标方须一次性将上述未摊销费用支付给原驻店商。若中标代理商在折旧摊销期内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合作,则剩余摊销残值由自己承担,若中标代理商被招商人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出合作的,则剩余摊销残值由招商人补偿。
2.1.4应答人须承诺在崇义县派驻或招聘4人及以上的管理运营团队用于支撑所辖核商卖场的运营。
2.1.5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能够成交后能按招商人的需求承担主厅终端(智能终端、手机终端)的进货及所辖人员的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商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商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商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义分公司业务发展,故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崇义电信盛世广场核心厅招商项目招商,本次招1名驻店商入驻经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招商服务为中国电信崇义分公司盛世广场营业厅,位于崇义县盛世广场,厅店总面积为234.03平米,采取1商引入、店长负责、连锁化运营模式,对外形成统一体。本次招商引进1家应答人入驻。招商服务范围如下:1、全网通手机及手机周边产品销售;2、电信业务(移动、宽带、高清电视,智慧家庭产品)代理;3、承接电信客户服务;4、承接拆挽专柜;5、承接直播和外呼团队。主厅取一名成交人,预估年收入金额(含增值税)暂估约为人民币10万元。服务期限为一年,应答人须按照中国电信江西公司的相关规定,签订业务代办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服务地点
1渠道服务渠道服务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盛世广场
(请登录)
1.3 项目类型:服务类。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应答人需具有手机卖场或相关厅店运营合作经验至少一份。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强商协议、强商押金证明、合作协议等。
2.1.3应答人须承诺如果本项目成交,应答人必须按照招商人提供该厅店装修购买相应的家具/电器/办公设备等物料,购买费用列入厅店运营摊销。截止2023年12月该厅店此前剩余29523元(具体清单见附件2)未摊销的费用继续摊销24个月。若原驻店商未中标,则中标方须一次性将上述未摊销费用支付给原驻店商。若中标代理商在折旧摊销期内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合作,则剩余摊销残值由自己承担,若中标代理商被招商人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出合作的,则剩余摊销残值由招商人补偿。
2.1.4应答人须承诺在崇义县派驻或招聘4人及以上的管理运营团队用于支撑所辖核商卖场的运营。
2.1.5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能够成交后能按招商人的需求承担主厅终端(智能终端、手机终端)的进货及所辖人员的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商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商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商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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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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