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标段)直流汇流箱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2.2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
2.3交货期:2024年2月24日前全部送抵施工现场。
2.4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如设备材料清单页。)。
3.4信誉要求:
3.4.1(1)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6)提供承诺书,(2)、(3)、(5)评委现场查询。
3.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存在任何纠纷。
3.4.2-3.4.4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说明目前是否为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否在库内,如是请提供供应商编码;如不是,需要承诺如被选中为此次物资供应商后7日内办理入库(确认中标人后,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中石油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还需明确标注代理商或制造商。如果未按照承诺完成物资准入入库办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签署,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标段)直流汇流箱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
序号 |
货物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直流汇流箱20路输入,1路输出 |
套 |
1204 |
|
|
2 |
箱内接线端子兼容MC4插接件可连接PV 1-F-1x4/PV 1-F-1x6mm²两种电缆 |
对 |
24080 |
每对包含正、负 两极端子 |
|
3 |
箱外对端接线端子兼容MC4插接件可连接PV 1-F-1x4/PV 1-F-1x6mm²两种电缆 |
对 |
24080 |
每对包含正、负 两极端子 |
2.3交货期:2024年2月24日前全部送抵施工现场。
2.4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如设备材料清单页。)。
3.4信誉要求:
3.4.1(1)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6)提供承诺书,(2)、(3)、(5)评委现场查询。
3.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存在任何纠纷。
3.4.2-3.4.4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说明目前是否为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否在库内,如是请提供供应商编码;如不是,需要承诺如被选中为此次物资供应商后7日内办理入库(确认中标人后,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中石油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还需明确标注代理商或制造商。如果未按照承诺完成物资准入入库办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签署,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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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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